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发布|全文
日前,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发布。
《意见》指出,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,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,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,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、相互协调,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,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,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,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,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,通过促进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,规范社会行为,引领社会风尚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,维护司法公正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强化刑事立案、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,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,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,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,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,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,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。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,精准开展法律监督,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。
《意见》要求,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,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。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强化政治机关意识,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,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、专业能力、专业作风、专业精神。建立检察官与法官、人民警察、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,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,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。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,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,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,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,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
(2021年6月15日)